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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2022-07-27 浏览:472次

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疫情防控补充公告

作者:陕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发布时间:2022-07-26

陕西省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将于8月2日至7日如期举行。根据陕西省最新发布的防疫政策,对考试有关事项补充调整如下:


1.考前7天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或考前10天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考点所在地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政策,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考前7天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达目的地后,落实“三天两检”措施后可参加考试。

2.发生省内本土疫情时,高风险区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中风险区人员,持健康码绿码、48小时两次核酸阴性证明、社区防控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点对点”转运或自驾车辆至指定考点的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试结束后“点对点”返回管控区,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聚集;低风险地区人员落实“三天两检”措施后可参加考试。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

4.有聚集性发病(7天内在家庭、办公室等密切接触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腹泻等呼吸道、消化道症状的病例)的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5.考前1天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由考点医务人员判断,如结果为可疑,由负压救护车辆就近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

7.根据陕西省最新发布的防疫政策,对《健康状况承诺书》作出调整(详见附件1《健康状况承诺书》)。

考试疫情防控其他要求按照陕西会计网2022年7月18日发布的《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陕西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执行,二者要求冲突的,按补充公告执行。

附件:

http://kjw.shaanxi.gov.cn/kjw/dbfile.svl?n=/u/cms/www/202207/26111511h7lf.docx&type=downl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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